2011年9月27日 星期二

探索陰影 之一 有陰影的地方,就有光在。李小睿

引文
心理學家容格曾說,人格陰影其實就是潛意識。陰影指的是較黑暗、壓抑而不顯露的部份。它是潛意識中強烈而具有影響力的,通常是一些不合乎社會道德標準的慾望及情緒,是我們羞於讓他人知道的。這一部份,本來是可以加入意識裡,然而基於各種原因,使它停留在潛意識裡。我們的意識看不見,也不了解陰影的存在。對一個不了解心理學的人來說,陰影就是人格中,自己不知道的部份。不過,陰影是具有潛在、正面價值的。若不是有意識,不可能有陰影,就如同沒有黑暗,何來光明一樣。

主文

人在過度恐懼的情況下,會將“不想記住”的記憶凍結起來,但是,凍結不代表忘記。大馬賽斯心靈生活館創辦人普悅曾接觸過這樣的個案,案主在兩歲半時被三個大哥哥性侵犯過,他們把她的腳打開,用手指玩弄私處。但是,在她成長的過程中,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性侵犯過,直到後來腳部嚴重出現問題,她在追溯過去時,腦海裡突然冒出這一幕,才醒覺到自己為甚麼一直對於性很冷淡。

此外,有些凍結了自己被性侵犯的記憶的人,也有可能在在看到媒體報導性侵犯的新聞事件時,心裡會有說不出的感受。凍結這慘痛經歷的記憶,不是因為年紀小,“選擇凍結”的原因,是讓自己能夠在當時無法承受傷痛的情境下可以活下去。

潛意識是一個永不磨滅的記憶庫,生命中無論發生好或壞的事情,都會全盤收藏在潛意識裡。然而,我們的意識接收的,只是我們選擇性要去記得的東西。有時候,擱淺在潛意識的記憶會在腦海中浮現,但意識心卻會自行決定要不要記起,也就是說,潛意識會配合意識心來提供資料。

如果陰影一直在潛意識裡擱淺,沒有被外來事件勾起的話,是有可能一輩子都不會記起的。不過,人是帶著使命來的,人的一生有功課需要完成,如果那陰影是你這一期生命需要完成的功課,那,它一定會對你的生命有影響。

陰影是精神中最隱蔽,也是最奧妙的部分。正因為影子涉及到人的陰暗面,所以它對人際關系具有極大的破壞性。

面對陰影的事件,人討厭的是事件里的那個自己。如性侵犯的受害者,剛開始的時候,她討厭的是對方,可是後來卻發現討厭的是自己。因為越看自己就越覺得“醜陋”。明明是受害者,但在回想的時候,就是討厭自己當時為甚麼不想些措施來保護自己。童年時被性侵犯,雖然年紀小而無助,但是,長大後卻很可能會責備自己讓人有及可趁。

有些受害者或許會憤怒自己,然後自殘。因為知道憤怒對方也改變不了事實,倘若沒有讓憤怒轉化為同理的話,就會傷害自己,到後來甚至因為討厭自己,認為自己不能夠把完整的身體留給伴侶而無法進入性生活。

“我不是處女了,我被性侵犯過,所以我不是一個好女人。”普悅說,這種價值觀是延伸了社會這幾千年來對女性角色的詮釋,被性侵犯的女性,通常有“我很骯髒”的念頭,這種價值觀到現在這新時代還存在,更讓受害者相信自己不配擁有一個好男人。

即便是結婚了,因為“女人必須純潔才值得擁有全然的愛”的信念在作祟,她不會相信自己會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關係。因此,不管丈夫怎麼愛她,她都不相信,只要丈夫說多一兩句話,就會覺得自己被嫌棄了。

她解說,這是把愛建立在扭曲的純潔的意義上,受害者認為自己再也無法保留一個“純潔”的身體,婚後罪惡感不斷湧現,甚至認為自己不值得擁有好的性生活,好的兩性關係。她們很可能在進行性行為時感到疼痛,或沒有辦法全面投入,就是因為覺得自己是個骯髒的女人,有這種觀念的女性,很有可能感染到子宮頸癌。

直到有天她終於體會到--“愛不是建立在苛刻的條件上”,才能無條件的釋放自己。到了這時候,她或許才感受到,伴侶從來沒有嫌棄過她,也沒有在意過她過去的經歷。

 ●童年陰影,總有它的價值

大人總是說,小孩子不懂事,他們不知道也不會記得發生在童年時的事。普悅分享說,“沒有小孩是不懂事的,人類自有生命的那一天開始就懂事。在孩子還未懂得用語言來表達時,心靈就開始接收來自感受的訊息,若大人繼續站在小孩不懂事的角度,就會讓孩子受到更大的傷害。”

孩子在童年時期經總有機會經驗過“分離”,所謂分離,不只是生死離別,被遺棄、被領養,甚至不被照顧到,也會帶來分離的傷痛。這些孩子長大後面對分離時,情緒特別激動,追溯下去,問題的源頭很可能是至今仍未能接受至親在他小時候遺棄了他。

孩子長大後,在面對遭上司解雇、情侶分手、朋友移民等,會在情緒上面對很大的傷痛,這是因為小時候最初時的分離創傷一直沒有被接納,被原諒。被遺棄的孩子,如果有一個際遇能夠讓他回到當時的情景去同理當年父母的無知,或接納當時家貧撫養不起孩子的原由,那道傷口是很快可以癒合的。

然而,沒有經過他人的協助,人是很難從無知突然變成覺悟的。害怕面對分離的人,如果沒有覺察到自己面對分離的感受和情緒比別人激動的話,很難借事件來了解自己。即使看到陰影的源頭,單憑自己的認知而在當下療癒自己,對大部分人來說是不容易的事。

生命中發生的事情都有一定的原因,這些事情,就是生命成長的過程需要學習的功課。找到適合的人,對方可以協助自己整理生命的故事,並從中去探索事件背後的意義,這樣一來,也比較能夠讓自己接納童年的陰暗面,但是,如果找到不適合的人選,則會讓自己變得更痛苦。

“生命的歷程是自己創造的,人為甚麼讓自己一出世就經驗分離的創傷,並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面對分離事件,這過程或許是要讓自己學習到:人是生而自由的;其二,愛,是無私的大愛。離開父母,是否能在別人身上體會到愛?要知道,父母遺棄孩子不代表不愛,舊時候的民間信仰有親子相克的事,為了讓孩子健康長大,父母忍痛割愛,把孩子送給別人扶養,也是因為有愛。”

人無論面對任何生活上的挑戰,都是靈魂的選擇,生命的體驗。那些不愉快的經歷對你的人生造成不為人知的,但卻又讓你無往不在枷鎖中的陰影,看似破壞著一個人的生命,其實不然。

陰影影響著人的生命,這陰影,最先是負面的,然而,只要明瞭“有陰影的地方,背後就一定有光在”的道理,陰影,就會有它的存在價值。

弔詭的是,但人們在看或探索陰影時,往往不會把焦點放在光。普悅笑說,這是人類的思考模式,若一直把焦點停留在黑暗的影子裡,帶來陰影的事件就會一直重複發生。“不幸的事情畢竟發生了,一直陷入黑暗面,生命只有不斷重複痛苦的經驗,直到你願意去看黑暗背後的那道光,把焦點轉移到光去審視自己能從中學習到甚麼,又或你可以為自己此時的生命做甚麼改變,陰影的陰暗面就會得到轉移。”

 ●不是對生命只起破壞作用

艷陽天走出屋外,俯首即見影子。影子,它有給你甚麼啟示?只要有影子,身後,總有一道光芒在;只要轉身面對陽光,陰影就在身後了。

在自然界中,哪里有光,就會產生影子,人看到影子就可以找到光源。光明和黑暗是互為條件、相互依存的。自然界中是這樣,人格中也同樣如此:人們常常把自己的某些觀點公之于眾,同時又把另一些隱藏在影子里,或者說,從一開始試圖把一些“不太漂亮”的東西隱藏起來,不讓人看到,或者用面具來掩蓋。

事情發生了,能夠改變的不是這啟事件,而是當事人對這事件的看法。沉溺在事件只會讓自己不斷地重複痛苦的感受,而人卻無法在痛苦中活下去。

陰影,真的是會人蒙羞嗎?普悅感嘆道,每一個人都會有陰影,否則,就成道了。“陰影是我們人一生中需要學習的重要一部分,它讓我們的生命不斷轉變。”

陰影像分子結构矢量圖,不斷衍生很多影響我們生活品質的大大小小的陰影。追溯陰影的源頭,需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。有的人透過冥想或探索潛意識等方式,然而,無論用何種方式,源頭是甚麼,始終只有自己才知道,“因為這是你自己的生命,得由自己來找到,否則就失去了生命來學習的價值。”她說,別人沒有辦法為當事人做任何事情,他人能提供的只有意見而已,連方法也不是。
 
陰影背後的這道光,是為你而在的,所以,只有你自己才看到光裡隱藏了甚麼意義。別人看得到,不能夠對你的生命有任何改變,只有你悟的那刻,才是改變的開始。穿過那道光去看陰影,源頭產生的大大小小的陰影,也會同時被轉化。當看到隱藏在陰影背後的意義,就是智慧誕生時,也是生命開始往更高的層次發展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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